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实施方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两部分。依据我省生态资源特征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11535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3.5%,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16.6 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 35.1%。在空间上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的霸王岭、五指山、鹦哥岭、黎母山、吊罗山、尖峰岭等主要山体为核心,以松涛、大广坝、牛路岭等重要湖库为空间节点,以自然保护区廊道、主要河流和海岸带为生态廊道,形成“一心多廊、山海相连、河湖相串”的基本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 一、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组成、结构特征以及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保护需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两个大类(以下分别简称Ⅰ类红线区和Ⅱ类红线区),包含 11 个功能区和 23 个功能亚区(详见附件 1)。其中,Ⅰ类红线区 5544 平方公里,Ⅱ类红线区 5991 平方公里,分别占海南岛国土面积的16.1%和 17.4%,概述如下: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全省共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4385.09 平方公里,占海南岛国土面积的 12.74%。其中,Ⅰ类红线区2722.90 平方公里,Ⅱ类红线区 1662.19 平方公里。除我省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之外,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部山区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山地常绿阔叶林以及沿海红树林、滩涂湿地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 (二)水源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全省共划定水源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2212.35 平方公里,占海南岛国土面积的 6.43%。其中,Ⅰ类红线区 719.93 平方公里,Ⅱ类红线区 1492.42 平方公里。除我省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之外,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部的黎母山、五指山、吊罗山、霸王岭、尖峰岭等高山、中山地区,该区域是海南三大河流,即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的发源地和重要水源涵养区。 (三)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全省共划定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2789.83 平方公里,占海南岛国土面积的 8.11%。其中,Ⅰ类红线区 1985.40 平方公里,Ⅱ类红线区 804.43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中部的黎母山、五指山、吊罗山、霸王岭、尖峰岭等地势起伏度大的高山、中山地区,以及易发生水土流失的低山、丘陵和台地地区。 (四)海岸带生态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区。 全省共划定海岸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