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现将上半年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度目标 一是 2019 年计划在乡、乡、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5 户 32 人,建设面积 675 平方米。二是完成镇村三期、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排水、强弱电、绿化工程、阳光生态花卉种植房、太阳能热水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程推进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 5 户 32 人房屋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70%。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总工程量的40%。 (二)资金到位情况。截至目前资金未到位。 (三)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未拨付。 三、主要做法 (一)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县统筹,乡,村实施”领导体系,层层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组织领导机构,分级负责,精心实施。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级有关部门按照“服务、监管、督导”要求,与县扶贫开发局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扎实抓好扶贫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位”,每半月专题研究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项目乡(镇)、村解决“地、人、房屋建设”等问题,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挂图作战,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督导稽察,建立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稽察的制度,对进度滞后的实行“一对一”督促检查。上半年召开专题研究会议 2 次,开展督查 5 次。 (二)精准识别。按照“群众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县级审核”原则,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建立县、乡(镇)、村、户四级搬迁对象台帐,做到排查核实精准、识别程序精准、对标核对精准。结合精准脱贫“回头看”,组织第 1 页 共 2 页县、乡(镇)、村干部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再识别、再核对,不符合政策的及时调出;在确保搬迁规模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符合政策的按程序纳入。 (三)制定计划和方案。按照今年的目标任务,把计划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村、户,并落实建设标准和资金计划。按照计划县、乡编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四)严守政策底线。一是严守“三条红线”,严格落实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严格做到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 1 万元的要求、防止因搬迁举债而影响脱贫;严格执行拆旧复垦。二是严守“三条底线”,住房建设要安全达标,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实施对象要精准。三是严格执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