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五篇范文第一篇:定西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定各单位:《定西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定西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XX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1—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公路、建设、财政、农机第1页共11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二)市、县(区)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