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民政工作总结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五年来,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审核审批程序不断规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一是有效建立城乡低保资金和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人均补差水平得到提高
截至20XX年6月底,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8809人,占城市居民的7
5%,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3600余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19元
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37602人,占农村居民的12%,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800余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63元
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截至20XX年6月底,全县有特困供养对象669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672万元,城乡集中供养和农村分散供养标准已提高到500元和410元;三是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
开展资助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参保参合和个人负担部分实施医疗救助,共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28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4万余人次
四是切实开展城乡临时救助
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共救助特殊困难对象4000余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6万元
二、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显著发挥为切实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作用,着力提高保障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重合率及社会救助政策对扶贫开发政策的贡献率,确保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目标,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我局抽调专人组成核查清理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率队,对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
此次清查工作,涉及全县83个村(社区)1620个村(居)民小组,入户核查46192户183964人,清理变动指标近2万项,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976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5464人,农村低保类别调整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