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管理制度 供货商开发办法 1.供货商开发办法 1.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供应商开发工作。 1.3.职责 1.3.1.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等工作 1.4.内容 1.4.1 新供应商来源一般有以下方式。1 各种采购指南;2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报纸等;3 各种产品展销会;4 行业协会;5 同行或供应商介绍;6 公开征询;7 供应商主动联络;8行业网站;9 媒体广告;10 材料市场实地探访;11 电子商务平台。 1.4.2 供应商开发流程。寻找供应商-初步联系-报价询价-供应商资料收集-访厂审核-样品审核-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价格谈判选定供应商-收集纸质资料-采购-交货-如合格,留用 or如不合格,淘汰。 供货商初审办法 1.供货商初审办法 1.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初审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供应商初审工作。 1.3.职责 1.3.1.采购部负责参与和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供应商的初审工作。 1.4.内容 1.4.1 通过其网站介绍或与其业务人员沟通了解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注册资金、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设备生产线、生产能力、联系方式,公司地址等。 1.4.2 选出 3-5 家最具综合实力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材料规格参数及设计需要进一步了解生产工艺、技术实力、质量验收与管理、履约能力、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1.4.3 要求供应商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清楚并加盖鲜章; 核实以上证件真实性、有效性,需注意其注册资金、年审情况、是否有效期内;其他重要资料:iso 质量体系认证,代理商授权证书等;其他资料:公司手册、产品目录、价格表、设备清单等; 1.4.3 对筛选出的供应商通过《新供应商初评表》进行打分评估。达到要求分值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未达到规定分数者不得选用。评估结果采购经理签字后生效。评审有效期 3 年,对评审合格后 3 年内无任何合作的供应商,其评审结果自动失效。 现场考察流程及办法 1.现场考察流程及办法 1.1.目的 为了规范对供应商的现场考察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供应商的现场考察工作。 1.3.职责 1.3.1.采购部负责组织考察组对供货商考察和谈判,并负责对供应商开发和联系。 1.3.2 现场考察组人员须填写《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估表》,返回后 3 天内提交采购部。 1.3.3 考察及谈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