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规划条件书申报材料一申请 规划 (注:*号为项目申报必备资料,阴影部分为满足条件必备资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 1、说明拟建项目内容、规模及拟选用地位置、性质、规模的申请报告; *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3、改变自有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4、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须提供该土地权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原件)及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5、使用乡村集体用地的,需附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 1:2000~1:500 地形蓝图两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用地范围); 7、各类规划控制线图纸(例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复印件);* 8、建设单位证件
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9、法人授权委托书; * 10、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1、有关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2、法人授权委托书; *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领证签收单;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含临时用地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 1、说明拟征用土地位置、性质、规模及建设工程内容的申请报告;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 3、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 1:2000—1:500 比例尺,并由我局市政处审核的市政道路红线图蓝图四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征用土地范围); 4、各类规划控制线图纸(例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复印件); 5、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图已经我局批准的,需提供审定的规划设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