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办法 关于落实 XX 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 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立健全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安定有序、和谐稳定,使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XX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1.实行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担当意识,促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稳定平安的重大责任,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综合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2.实行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岗位管理、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学校班子、各室组和教职工齐抓 —1—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3.实行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 4.实行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抓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稳定工作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基本要求,保证各级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1.全体教职工对分管各室组、各岗位的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负总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教育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本室组、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及时分析研判分管工作、本室组、岗位的治安、稳定形势,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维护学校大局持续稳定,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综合治理与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师生安全感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