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稽查局检查二科征管建议概要税务稽查在税收管理中担负着“内促外查”的重要职能,通过对偷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实现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对征管工作人员履行征收管理职责及操作规程是否合法情况给予监督,是税务机关内外联系的重要纽带,怎样能充分发挥这个职能,并有效的强化“以查促管”工作实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目前“以查促管”存在的问题(一纳税评估检查与税务稽查职责交叉,内容方法相近,给人税务部门重叠检查之嫌
纳税人无法分清管理部门看账和税务专项检查的区别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是通过日常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对各种经济、财务数据的占有,并有效的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以此进行针对性的辅导、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地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税收收入,它的法律地位相对纳税人的约束力要低于税务检查
规范作法应该是管理部门对纳税人当年的涉税情况进行管理、监控,督促纳税人纳税行为,将重大涉税案情及时移送稽查部门进行查处
实际工作中,管理部门在考核及任务指标的双重压力下,往往对纳税人以前年度涉税情况以辅导名义进行检查,给纳税人造成一种错觉,即税务机关多头重复检查,加重了企业接待负担,同时也和稽查部门的检查内容有重叠和冲突,即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或多或少影响了国税机关的形象
例如2008年9月,我们接到检查任务,对某企业2006年至2008年8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该企业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8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701万元,纳税调整前所得-310,212
45元,纳税调整增加额410,808
81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100,596
36元,已纳企业所得税33,196
经查该企业账薄,2004年度亏损16,398
78元,2005年度亏损51,178
23元,2006年度亏损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