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多经产权资本思考全面掌握电力多种经营的产生、发展与多经企业基本情况,是正确确定电力多经企业资本性质的基础
电力多经企业的产生、发展与原始资本的形成是一步步走过来的
电力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电力企业在解决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初期,就把发展多种经营同改革电力企业的管理体制有效的结合起来
年10月确定了在全国电力企业中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
年又进一步确定了“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并明确了“电力多种经营要向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截至年国电公司统计,多经企业中全民职工总数为27
一、关于多经企业现有产权资产的分析在计划经济时代,电力集体经济的诞生和发展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前,主要形式为小集体和“五七”合作社性质的劳服企业
改革开放后,出于安置电力系统无业职工家属、待业职工子女和分流主业富余职工需要,电力集体企业发展为“大集体”的形式
总体而言,这类以劳动就业为宗旨的企业,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
后来就演变成多种经营企业(简称多经企业)
限于当时历史条件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主办或扶持单位大多一厢情愿地提供了创办所需的资金甚至实物及无形资产,提供的方式五花八门,多不规范完备,造成了电力多经企业在财产所有权这个根本问题上,一开始就“先天不足”——产权模糊
正因为集体所有制存在着无法回避的弊病,现在需要重新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
目前有一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从资产的原始来源入手,无论企业总资产发展到多大规模,只要当初投资主体是国家,就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这也成为即将进行的主多分开改革中极富争议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种观点有失偏颇
这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价值、剩余价值和劳动财富理论相去甚远,而且有悖于我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以来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
从马克思的劳动第1页共4页价值论到剩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