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票决制 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准则,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我校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稳定的大学校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票决对象和适用范围 1、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票决方式和内容 票决即采用无记名投票取代原来的举手表决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表决
具体操作内容: 1、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支部负责人主持;设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到会正式党员举手通过; 2、支部大会举行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否则,应改期进行票决; 3、票决结果进行当场唱票、计票和宣布
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表决有效,多于则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
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的为通过,方能上报党委审批
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应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书面表决意见经监票人验核有效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 4、支部大会如果同时讨论 2 名以上对象时,必须逐个进行审议、票决,然后逐个宣布票决结果; 5、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实行分步票决
四、票决程序 1、票决准备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