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的有效期限(共 7 篇) 篇一:验资报告范例验资报告范例 x 公司系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其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由甲公司和乙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之前缴足
其中,甲公司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 80%,出资方式为:甲公司拥有 a 机器设备10 台,计 2100 万元,有效期限尚余 8 年的 b 专利权 1 项,计300 万元;乙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额的 20%,出资方式为货币
甲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7 日投入 a 机器设备 10 台,办理了交接手续,x 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2100 万元;同日,甲公司投入有效期限尚余 8 年的 b 专利权 1 项,办理了交接手续,x 公司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300 万元
甲公司与 x 公司尚未办妥 b 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 x 公司成立后 6 个月内办妥 b 专利权转让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乙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1 日和 23 日分别缴存中国银行
市营业部人民币账户(账号 4518090016891)200 万元和 400 万元
abc 会计事务所的 a 和 b 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该项验资 业务,在按规定实施了所有审验程序后,于 2009 年 11 月10 日完成审计工作,并于 2009 年 11 月 14 日编写了验资报告如下: 验资报告(拟设立)x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 2009 年 10 月 28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