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审计局局长述职报告[1] 2005 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及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治理和遏制经济领域违法违纪、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 方面作用
05 年,我局再次被省厅授予“全省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
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2005 年,我带领全局审计人员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在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全年共开展了 68个项目(单位)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审计涉及部门、单位 193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 3146 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 981 万元,损失浪费金额 17 万元,收缴财政 72 万元,应归还渠道资金1912 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 1161 万元,应自行纠正金额 2690万元;审计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 1 人;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平均核减率 23
36;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 16 篇,上报审计信息被纳用 24 篇;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 100 余条,基本得到采纳和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围绕国家宏观政策,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乡镇资金审计
05 年,对全县近 20 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 2 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 603 万元,并针对部分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审计分别依法依律作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围绕执政为民政策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
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专项使用的资金,其使用情况倍受领导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