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申请的条件 重点实验室申请的条件 根据 XX 市科技局 2013 年《XX 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进行整理: 1
可进行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工程中心认定,均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
二者的区别:(1)着重点不同:实验室着重于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并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程中心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和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创新,将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进行转化; (2)依托单位不同
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性较强的企业组建的具有独立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工程中心依托行业、领域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组建的拥有独立人事权和财务权的技术研究开发实体
XX 市科技局负责认定并指导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负责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 (1)“全年申报,分批认定”,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批;同一领域、行业只认定 1 个研究方向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2)实验室申请条件: ① 近 3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的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较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 3 篇以上的论文,具有 3 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并有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 实验室主任为本领域优秀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 50 岁以下;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8 人; ③ 科研用房 300 平方米以上,每年需安排专项科研经费,企业近三年年均投入研究与试验经费不少于企业销售收入 3%;(3)工程中心申请条件: ① 近 3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的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较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 3 篇以上的论文,具有 3 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并有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