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 一、著名商标简介 XX 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XX 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二、申报著名商标条件 1、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2、商标所有人为 XX 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5、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1、准备
3-5 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6-7 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 XX 省著名商标推荐表
8 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9 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 9月 30 日
5、评定:2 月-5 月;XX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
5 月;XX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与中国驰名商标的“个案启动”程序不同,著名商标的认定采取了企业主动申请、认定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的程序
著名商标通常是一年一度的审批程序,错过审批时机的企业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请,因此希望及时通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申报著名商标所需材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的证明;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的销售区域及其销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