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支持天然气管道燃气工程投资建设协议书 甲方(服务方):XX 省 XX 县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海南保亭县保城镇)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方):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保亭县保城镇)法定代表人: 为了支持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在保亭投资建设管道天然气工程
双方就支持投资建设的前期工作等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XX 县区保城镇管道天然气工程投资建设
2、工程地点:XX 省 XX 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工程内容:根据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建设初期占地面积约 20 亩土地(选址应有后续发展空间,用地指标和范围严格按土地管理权限有关程序进行报批)作为管道天然气储存、供应及相关配套设施
储备站的天然气储备量不得高于 5 万立方米,不得低于 3 万立方米,距离县镇在 10 公里之外
建设用地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工程投资
全部由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名称已经保亭县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二、经营方式 公司独自投资建设经营
三、施工日期 项目首期建设拟订于按照《XX 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天然气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规划、立项、投资额度等审批手续和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 1 领取执照时起开工,六个月内完成 5000 户工程,当年内完成特许经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正式运营
四、职责和义务 4
1、甲方 4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 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照章对该项目进行行政管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型收费规定执行
2、立项、初设、环评和安评等工作由企业按程序报批,县政府各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便利
协助乙方办理立项,审批,初设,安评等工作
3、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全力协助并配合乙方办理开工的审批手续
协调施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