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支持天然气管道燃气工程投资建设协议书 甲方(服务方):XX 省 XX 县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海南保亭县保城镇)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方):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保亭县保城镇)法定代表人: 为了支持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在保亭投资建设管道天然气工程。双方就支持投资建设的前期工作等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 县区保城镇管道天然气工程投资建设。 1.2、工程地点:XX 省 XX 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内容:根据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建设初期占地面积约 20 亩土地(选址应有后续发展空间,用地指标和范围严格按土地管理权限有关程序进行报批)作为管道天然气储存、供应及相关配套设施。储备站的天然气储备量不得高于 5 万立方米,不得低于 3 万立方米,距离县镇在 10 公里之外。建设用地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3、工程投资。全部由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名称已经保亭县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二、经营方式 公司独自投资建设经营。 三、施工日期 项目首期建设拟订于按照《XX 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天然气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规划、立项、投资额度等审批手续和保亭鸿辉燃气有限公司 1 领取执照时起开工,六个月内完成 5000 户工程,当年内完成特许经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正式运营。 四、职责和义务 4.1、甲方 4.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 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照章对该项目进行行政管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型收费规定执行。 4.1.2、立项、初设、环评和安评等工作由企业按程序报批,县政府各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便利。协助乙方办理立项,审批,初设,安评等工作。 4.1.3、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全力协助并配合乙方办理开工的审批手续。协调施工、经营中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将乙方企业列为安全重点保护企业;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正当的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期开户 5000 户以上,并为乙方扩大经营创造条件。 4.1.4、协助乙方按省条例要求取得保亭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独家经营权,经营年限为 30 年。但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建设主管部门将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保亭县内新建的建筑,将天然气管道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工作内容中。 4.1.5、项目建设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