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全厂生产设备的有效地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2.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设备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申购、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使用、保养、维修、封存启用、报废更新等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设备的管制。 2.2 适应本厂直接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机电设备、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及备件等均依据本办法实施管制。 3.职责 3.1 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设备的申购、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报废更新管理。 3.2 设备部负责工厂生产相关设备技术资料、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检修保养工具的管理。包括备品备件、检修保养工具的申购、保管和发放。 3.3 设备部负责工厂生产设备的革新改造、设备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4 各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和管理。 4.设备资产管理 4.1 凡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生产设备,均列入公司生产设备管理,统一由设备部管控。自制的设备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也应列入生产设备管理。凡价值在 1000 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建帐管理和维护。 4.2 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卡》及《生产设备总览表》。 5.设备的申购、安装调试、验收 5.1 设备的申购 5.1.1 推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需增加的设备设施,开发部负责提出申请,扩大生产需增加的设备设施,生产部负责提出申请,扩大检测能力需增加的设备设施,质管部负责提出申请,更新换代所需的设备设施,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增加或更换设备设施必须填写《设备设施申请单》,明确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要求、采购期限等,送相关部门审批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 5.1.2 可自制生产设备,生产部直接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明确物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及采购期限等,送相关部门审批后,交采购部购料后自制。 15.1.3 采购按《物资采购审批规定》审批,由采购部负责实施。 5.1.4 所采购设备入厂时,其设备原始资料(说明书、合格证明、维修保养资料等)必须交由设备部保存。 5.2 设备的安装调试 5.2.1 开箱清点。采购的设备在运抵工厂后,设备部与供货商、采购单位、使用单位一同对设备进行开箱。依据合同,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