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分公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电信“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中国电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和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国电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第二条社会监督员条件:一、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热爱中国电信、支持中国电信事业
二、关心中国电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威望和知名度,具有准确掌握国家政策水平和中国电信发展方向的能力
三、能够实事求是对中国电信服务进行监督,并能将广大群众对中国电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聘任单位
第三条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本人自愿应聘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社会团体代表及民主人士
第四条社会监督员聘任方式:由xx电信分公司聘任,事先征得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及被聘任人同意
社会监督员聘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到期后自动解聘,也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四年
聘书由xx电信分公司统一制发
第五条社会监督员职责:一、及时了解xx市电信分公司有关政策规定,了解分公司对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安排,了解分公司服务工作情况及社会呼声与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聘任单位反映
二、社会监督员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定期不定期对中国电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并及时反馈暗访信息
三、向社会宣传中国电信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四、配合xx市电信分公司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第六条社会监督员联系制度:第1页共2页一、社会监督员在了解到对电信服务方面的情况后,恳请及时和聘任单位纪检、监察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室等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电话:20XX20XX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二、社会监督员的暗访方式主要采取电话、信函或登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中国电信的服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