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江苏东方航空国际旅业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及定义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公司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公司发展新思路。结合东航旅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督办工作是贯彻执行上级和领导重要批示而开展的督察办理工作的总称。是保证安全、提质增效、深化改革、控制风险、服务公司重大决策的重要抓手,是执行年度计划和落实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有效手段,是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有效服务业务生产,全面强化执行力建设的有效措施,能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实施有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位。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承办领导”是指督办任务的主办领导和协办领导;“承办部门”是指督办任务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系统”是指东航旅业办公网系统。第四条督办工作开展遵循以下原则:(一)围绕战略,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三)改进创新,加强协调。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及时协调处理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四)注重实效,务求落实。整合力量,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确、问题清晰、督办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1页共6页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是督办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督办工作。承办领导是各项督办工作的牵头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领导督办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对总负责人负责。承办部门主要领导是各项督办工作的主体负责人,根据承办领导指示,负责完成督办工作,并对牵头负责人负责。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具体负责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体系,切实将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第八条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二)做好承办领导的任务跟踪提醒等工作。(三)负责督办工作的录入、发布、跟踪、提醒、总结、汇报等日常管理和维护。(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第九条承办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系统。(二)指定联络人负责本部门督办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拟定任务清单、职责沟通协调、按时反馈进度、台帐管理归档等工作。(三)确保本部门承办的督办任务正常开展和按期报送。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十条督办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一)上级单位和领导的工作要求、交办转办的事项。(二)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的决策事项。(三)公司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工作要求。(四)公司领导基层调研问题的解决落实。(五)干部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第2页共6页(六)其他需要督办落实的重要事项。第十一条督办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立项、录入、发布、跟踪、提醒、总结、汇报。第十二条事先审核程序。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任务立项,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列入督办事项。第十三条督办程序:(一)立项: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和会议精神,梳理任务内容并登记立项,立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任务主题、任务内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承办领导等,涉及多个承办领导的要明确主办领导和协办领导。立项坚持“一事一项”原则,即:一个工作部署和决定,按一个任务立项。(二)交办。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后,以录入系统的交办方式,及时将督办任务报送承办领导。(三)承办。由承办领导根据任务内容指定承办部门,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承办部门在接到任务后,要认真做好任务的办理和落实等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度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和维护。(四)跟踪。任务进入督办流程后,综合办公室根据任务完成时限加以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