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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已成为当前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x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实施行政问责的有关制度,在开展行政问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
近期,我们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我x情况如下
一、我x实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一)行政问责制的概念界定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对行政问责制还没有完全统一的解释,各地形成的基本共识是,行政问责制就是行政责任追究制
从我x实践看,我们认为,行政问责制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等问责客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由于没有或没有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影响了行政运行的效率和行政机关的口碑、信度或效度,甚至部分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其追究责任的一种制度
其核心就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体现的是权力与责任、义务之间的平衡
(二)我x实施行政问责制基本情况近年来,为解决我x一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抓落实不力、在岗不履责、工作效率低等问题,我x先后出台了《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xx行政过错行为处理暂行规定》、《xx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xx纪委监察局行政问责联席会议规则》、《x纪委监察局行政问责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按照x委、x政府要求,全x各级行政机关把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了与《问责办法》相配套的制度规定,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绩效月度第1页共5页评估制度、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代理服务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订并实施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依法服务、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