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试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 度 1 、本论文的目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制度从产生至 今已经历了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其意义和作用已为人们普遍认同,现世界各国基本上均予采用
但世界各国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却不尽相同,如德、匈等国采取“登记要件制度”;美、英等国采取“托伦斯制度”;法、日等国采取“契约登记制度”
由于各国规定不同,其表现形式和效力也不相同
我国虽然已有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但我国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实践上也缺乏可操作性
从严格意义讲,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尚未建立
因此,研究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对现有规定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是摆在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一个重大课题
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并就构建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自已不成熟的主张
2 、学生应完成的任务 第一步:在全面掌握有关理论的基础上积极着手收集资料,拟定该论文大纲; 第二步:依据指导老师修改后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 第三步: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 第四步:依据老师的指导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 第五步:论文定稿并对论文进行装订; 第六步:对论文答辩进行准备
3 、论文各部分内容及时间分配:(共 10 周)第一部分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趁势 ( 1 周) 第二部分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 2 周) 第三部分 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 周)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建议 ( 3 周) 第五部分 结束语 ( 1 周)评阅或答辩 ( 周)4 、参考文献:1 、孙宪忠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
民商法学 ,1996 年第 5 期第 7 页
2 、谢在全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7 页
3 、孙宪忠
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7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