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5〕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内涵与品质,形成书香校园,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含图书室,下同)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办学条件,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学生、教师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阵地,对于保障教学、服务教学、改善教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学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对于服务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一系列基础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了中小学图书馆保障水平
但认识不足、摆位不当,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建设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与教育教学融合不够,信息化基础薄弱,专业化队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直接影响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面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新部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改革的新任务,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新氛围,必须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