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关于银行服务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0
16 支行公司金融部 关于银行服务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我支行本着《哈尔滨银行服务定价管理办法》和《哈尔滨银行金融服务项目收费价目明录表》中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收费条例,为进一步提高业务内控防范能力,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条线业服务收费情况的全面自评,现将工作结果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000 副组长:000 成员:00000 二、自查结果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我支行对银行服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1、“七不准” (一)我支行不存在以贷转存情况
信贷业务严格按照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无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的情况
(二)我支行不存在存贷挂钩情况
我支行将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严格分离,无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前提条件的情况
(三)我支行不存在以贷收费情况
我支行无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情况
(四)我支行不存在浮利分费情况
我支行严格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无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
(五)我支行不存在借贷搭售情况
我支行不存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六)我支行不存在一浮到顶情况
我支行的贷款定价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存在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
(七)我支行不存在转嫁成本情况
我支行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存在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的情况
2、“四公开” 我支行严格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建立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四公开”的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