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拥有固定资产的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值班室,教务处,保管室等均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后勤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后勤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 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1 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认真管好、护理好。 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后勤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教务处、保管室等由该室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值班室的财产由值班人员负责,按轮流值班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学校主管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无故损失要赔偿。 5、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 6、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 四、易耗品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