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讲话稿 附:法制教育大会讲话材料 XX 县区元山小学学生法制教育讲座政教处主任——董英君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上有所帮助
今天,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讲讲小学生如何《知法、懂法、守法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中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
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通俗讲就是要坐牢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
我们小学的同学大多是 6 周岁至 14 周岁左右吧
大家知道未满 18 周岁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对所犯罪行有的承担责任,有的不承担责任,也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
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
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
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
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其次,就是关于女生的自我保护,部分女生正直青春期阶段,属于未成年,《刑法》专门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队女性特殊性进行保护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方、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