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职能的缺失与重构 摘要
税费改革改变了国家与农民关系,也为乡镇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条件
农业税取消后的乡镇政府事实上已经成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乡镇政权运作与乡村社会日益脱节
从考察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乡镇政府职能缺位现状入手,分析造成乡镇政府职能缺失的原因,探讨如何推进乡镇基层政府职能重新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词:税费改革;乡镇政府;职能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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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07-5194(2008)05-0088-05 收稿日期: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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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男,江苏涟水人,淮阴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农业税取消后,特别是免征农业税以后,国家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以弥补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基层政府的财政缺口,加之近年来实行教育“以县为主”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公共产品供给上收归县级以上职能部门等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条件
现在乡镇干部得以从过去催粮、派款、抓超生的繁重事务中解脱出来,作为我国政权结构中基础层级的乡镇政府工作也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
扈映等对东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调查[1]、陈朋对中部地区若干省份进行的调查[2]等众多的实证研究都表明,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发挥的主要职能集中在招商引资、培育税源,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如防治非典和禽流感等),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等方面
特别招商引资成为这些地区乡镇政府工作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各地大肆圈地建工业园,竟相突破国家政策底线提供税收优惠,政府越俎代庖充当市场主体强制配置地方各种资源的一幕再次上演
对于目前乡镇政府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指出:“现在,我们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和实践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乡镇政府存在着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情况
各地在试点中普遍感到减人、减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