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申请(1) 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办理退休时;需提前一个月填写《存档人员退休申请表》,带三张一寸照片、存档卡,持本人身份证、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档案中应具备《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和原单位在劳动部门备案的有毒有害工种文件复印件。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 1992 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 XX省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 XX 省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 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 10 年,1993 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 15 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 15 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 5 年(实际缴费满 5 年是指 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 10 年;从事井下、高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