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管理制度(参考)[1] XX 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XX 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 二 00 六年八月 目 录 一、爆破器材运输安全规定………………………………………
(1) 二、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
(2) 三、爆破器材购买规定……………………………………………
(3) 四、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 五、爆破器材仓库保管员职责……………………………………
(5) 六、爆破器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6) 七、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7) 八、爆破器材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8) 九、爆破器材领用、退库制度……………………………………
(9) 一、爆破器材运输安全规定 1、跨县、市运输,须事先向公安机报送爆破器材购买合同副本、地点《爆炸物品购买证》,并根据申请运输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地点、到货地点,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方可运输; 2、配备具有良好防盗、防火、防静电性能的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 3、汽车驾驶员应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资格并由交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运输;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悬挂醒目的危险品标志,时速不得超过 40km,前后车辆应保持 50m 的距离; 5、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不得在下坡、拐弯出停留,并远离火源; 6、性质相底触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途中需停歇应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地带,并安排专人看管,严禁在附近吸烟、用火和进入加油站加油; 7、运输车辆除押运员外,不得随车带其他人员; 8、要有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专职押运员负责押运
二、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本职工作所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