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 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张彪马宏玉)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电话号码告知学生
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从学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
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
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
未经同意不从事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