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司日常工作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企业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 1000 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 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
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 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 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一):差旅费的有关规定1:公司人员出差前都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出差期限视具体情况核定,不能核定的,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回来后补填
2 : 出差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按人事管理制度论处
3: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等,其报销最高限额如下: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费用交通费实支实支实支实支每日住宿费 160 140 120 100 每日早餐 10 10 10 10 餐费中晚餐 20 20 20 20 每日杂费 10 10 10 10 说明: 1 、 交通费以正规单据认定,如单据遗失,须同行人为证共同签字,方可报销,无同行人者由经理核准报销
2、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不得乘飞机,如有特殊情况或合理成本考虑需乘飞机的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