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和辅导机构整治情况汇报 校外托管机构(午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与学生关系: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乙方(校外午托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无法接送孩子回家,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 学校 班级的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交由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午餐、午休服务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乙方同意接收学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含节假日,如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学校放假等),于中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由乙方为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责任
乙方午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午托管理的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午餐环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安排相应的休息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甲方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乙方教育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乙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乙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午托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乙方管理
因学习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2、甲方应按时交纳午托费
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对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午托的,甲方须提前向乙方请假
3、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对乙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4、甲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午托机构的公共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向甲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