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庄隐患整改申请 鹤济磨庄煤业公司关于复工(隐患整改)验收的申请 鹤济投资公司: 根据《关于对鹤煤公司兼并重组煤矿部分矿井复工复产方案报告的批复》(河南煤业化工[2011]147 号)和《关于对鹤安鹤济部分矿井复工复产方案的批复》(鹤煤安[2011]78号)文件精神,我矿认真分析了当前矿井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对矿井复产方案及复产安全措施进行了补充完善,积极开展了各项复工(隐患整改)准备工作
对照《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标准(附表 1)》,我矿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检得分 91 分(见附报告),满足复工(隐患整改)七项前提条件,特此申请矿井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复工,请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组织相关人员来我矿验收
鹤济磨庄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磨庄煤业公司复工准备验收自检报告 磨庄煤业公司复工准备验收自检报告 对照《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标准(附表 1)》,我矿进行了认真自检,检查项目共七个,自检总得分 91 分
一、安全管理,自检 24 分 1、管理机构
目前,矿井已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齐了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专兼职人员
公司下发了《关于公司机构设置及李国庆等同志任职的决定》(鹤济磨煤[2011]2 号)、《关于下发公司领导及公司所属各单位职责范围的通知》(鹤济磨煤[2011]3 号)文件,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除经理层外,设置了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通科、机运科四个生产管理科室,采煤队、掘进队、采准队、掘修队四个生产区队,机电队、运输队二个辅助生产区队
目前,全矿已配齐采煤管理人员 12 人,掘进管理人员 10 人,机电管理人员 8 人,运输管理人员 5 人,通防管理人员 3 人,安全管理人员 3 人,地质、防治水专职管理人员 1 人、兼职 1 人,测量专职管理人员 1 人、兼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