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1
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 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 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6 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
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 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 iii(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 5
一般情况下;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换高层次阶段课程 6
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问题; 7
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三、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 1
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核表,同时应提交专业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相应课程教材(或课程教学大纲)、原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申请提交之日起2个月内,收到书面形式有关申请结果的通知书
四、免修免考审批与管理 1
各级电大应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将有关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