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倡议书[最终版] ××××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倡议书全体业主:根据《《XX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符合前两款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7-15 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 60%。本小区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作为业主,我们是小区的主人,既然是主人,我们怎么对自己的财产负责。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有×××万,如果我们不成立业委会,这笔钱在政府手里,一分钱利息没有,每年我们损失数十万利息。我们继续损失下去吗。如果用这些钱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我们可以一直生活在一个全新的小区里。可能有业主会担心,如果这些钱被业委会掌握,他们串通物业公司乱花怎么办。大家可以放心,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投票同意。相信大家不是那种不负责任,听人忽悠的人。 大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对自己的财产、生活和做人的尊严负责,那么,结果将是灾难性的。我们要学会救自己,公民建设不是为别人、救别人,而是为自己。救自己。如果人连自救的能力都失去了,那么,活着就是危险。筹备组的业主不是救世主,仅仅是一个几个热心业主,是业主汪洋海里的小水滴,业主的事,小区的事是大家的,如果大家都不觉醒,那我们就等着,我们不是耶稣,就是牺牲了也白搭。我给大家写这封信,恳请大家在百忙中看看,并对我提出的问题认真思考:那就是我们要不要对自己的财产、生活乃至做人的尊严负责。 邻居们啊,我们对自己财产负责的表现就是组织起来,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制定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让业主的权力从虚拟变成现实,使我们小区成为令人羡慕的理想家园。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有财产的主人对自己的财产不负责任,管家拿钱以后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主人不闻不问,甚至不关心那些为我们服务的人。然后,我们对自己说,我们是有尊严的。这是天大的笑话。是无法原谅的关于财产权和公民权的无知。我们必须用行动结束近 2 年来小区业主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