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 在校学生用书面形式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才能考虑加入党组织。 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期工作 ① 团支部进行推优; ② 党支部讨论提出初步人选; ③ 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④ 征求有关领导干部、任课教师、专业导师等方面的意见; ⑤ 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对其进行政审。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书记汇总意见,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确定,报党委备案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后期工作 ①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② 确定两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③ 联系人每季度与子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记录; ④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支部汇报思想; ⑤ 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交个人自传; ⑥ 本科生需打印近一学年的成绩单; ⑦ 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⑧ 党支部讨论拟发展对象名单;交学生工作委员会通过。 四、成为预备党员 1、各支部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交组织员审查; 2、提交党委会预审; 3、党委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4、填写《入党志愿书》; 5、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并形成决议,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6、党委指派专人与其谈话,将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7、在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提交院党委会审批通过; 8、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每个季度进行考察,并将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9、进行入党宣誓。 五、成为正式党员 1、由本人提出入党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委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其是否转正; 5、由组织员审查所有入党材料,提交党委会讨论,报党委组织部批准。 六、材料归档 1、正式党员为: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2、其他人员为。在校期间产生的所有入党材料连同学院党委意见,在学生毕业离校时,随同其个人档案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