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文件政法学字〔2016〕48号关于2016年“爱心家教”活动的通知各班:志愿服务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志愿者所体现和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就困的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继过去几年举办我院特色活动——爱心家教活动,弘扬志愿者精神,提高大学生各项素质修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组织活动指导:院团委主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会承办单位:政法学院绿色家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27日三、活动对象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四、活动目的弘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充分发挥是师范类院校的优势,继续家教品牌,传承百年文化;帮助贫困小学生完成课业要求,减轻家长和老师负担,凝聚微薄之力回馈社会,为小学生的教育贡献力量
五、活动形式以自愿报名的方式收集志愿者和小学生的资料,结合小学生家庭的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志愿者的选拔工作,最终完成志愿者和报名家庭的结对工作
志愿者与小学生进行一对一或二对一进行辅导
六、活动服务对象南塘村小学、初中生七、家教成员守则1、服务宗旨:言行文明,态度热情,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忠于职守,甘愿奉献,谢绝馈赠,杜绝纠纷
2、服务细则:(1)有较强的责任心,热衷于各类公益事业,自身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了解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在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且不计报酬的情况下服务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进一步的贡献
(3)在工作中受到委屈或误解,应尽量克制情绪,善始善终完成任务
在服务中要耐心讲解,碰到困难,尽力寻求解决办法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家教,须提前请假,以便重新安排
(4)志愿者要有极大的耐心和爱心,工作认真负责
根据孩子性格特点制定相应的辅导方案,针对其薄弱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