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 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 1000 元以内的,请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