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节假日值班补助的报告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12 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12 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及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201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一)元旦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3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201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六)上班
1 月 22 日至 28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
1 月 21日(星期六)、1 月 29 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 月 2 日至 4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3 月 31日(星期六)、4 月 1 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 月 29 日至 5 月 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4月 28 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 月 22 日至 24 日放假公休,共 3 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
9 月 30 日至 10 月 7 日放假调休,共 8 天
9 月 29 日(星期六)上班
二、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妥善做好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突出抓好节庆体育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一)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按程序上报局值班室、分管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二)局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含长期借调人员)轮流值班
值班安排表在放假之前由办公室编排并通知各处室
局机关值班电话:0931—8440895,原则上要求值班人员在局办公室值班,如需短期离开办公室,务必办理呼叫转移
添加呼叫转移程序为:在座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