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文号: 发布机构: 卫生部颁布日期: 9 月 20 日实施日期: 11 月 1 日主题词: 学校 食物信息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 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 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干净, 实行有效措施, 消除老鼠、 蟑螂、 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 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 食堂加工操作间、 食品出售场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 墙壁应有 1
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它防水、 防潮、 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地面应由防水、 防滑、 无毒、 易清洗的材料建造, 具有一定坡度, 易于清洗与排水配备有足够的照明、 通风、 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 防尘、 防鼠、 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 并配有专用冷藏、 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 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 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纳化学消毒的, 必须具备 2 个以上的水池, 并不得与清洗蔬菜、 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 消毒, 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末经消毒的餐饮具有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