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制度 (2018 年 2 月 9 日)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消毒供应室管理相关规范的要求,为加强我院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医院对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应严格规范进行管理。 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筛选出器械供应商,药械科负责查验器械供应商的资质及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审验合格,院内备案。只有备案后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方可进入本院使用。不得使用未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三、医院与器械供应商签订协议时,应要求其做到: 1、提供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与参数)。 2、应保证足够的处置时间,择期手术最晚应于术前日 15时前将器械送达消毒供应室,急诊手术应于术前 3 小时之前送达。 3、送达的外来医疗器械、植入物及盛装容器应清洁。 4、负责对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四、手术室和临床科室不得直接使用外来手术器械,所有外来手术器械必须在本院消毒供应室按规定清洗、消毒、灭菌后方可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如擅自使用外来手术器械,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手术科室应有计划的安排手术,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器械时,应提前 24 小时—48 小时安排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术前外来器械、植入物准备。 六、消毒供应室应建立外来器械与植入物专岗负责制,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外来手术器械处置的培训。 七、消毒供应室应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收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依据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器械清单,双方共同清点核查、确认、签名,记录应保存备查。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得接收使用。 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说明书,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等处理,首次灭菌时对灭菌参数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进行湿包检查。急诊手术器械应及时处理。 八、植入物的灭菌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紧急情况灭菌植入物时,使用含第 5 类化学指示物的生物 pcd 进行监测,化学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九、消毒供应室应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系统。 十、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手术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