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大全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本请求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 市**区**街道*****被申请人(本请求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区科学城**路***法定代表人:**仲裁反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0651188 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结算违约金人民币150 万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及其损失人民币 350 万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0 万元
五、本反请求的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有限公司(目前已由被申请人所吸收合并)于2004 年 5 月 8 日签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土建总承包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土建工程,具体包括生产厂房,***成品仓库,**行政研发楼以及***生产综合楼及地下车库
《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土建工程以总价 13750 万元包干,工程开工日期为 2004 年 6 月 1 日,施工日期为 240 个日历天
前述《施工合同》签订后不久(即 2010 年 5 月 31 日),双方即又补充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将申请人的工程承包范围调整为“原《施工合同》约定的土建工程以及原《施工合同》中约定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按照《施工合同》对涉案项目土建工程部分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依据《施工合同》所承包的施工范围进行多次变更;而且将本由我司承包的工程违反协议分包给别的单位施工,造成我司极大损失
鉴于前述情况,双方当事人又于 2005 年 1 月 5日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2)》(下称《补充协议(2)》,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