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演讲 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个感悟来源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
这本出书是讲的是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故事
一、哈罗德的旅途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就是
“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好友奎妮病重的来信后,徒步跨越英格兰前去探望的故事
”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情节,这本书未免太过简单,这段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途,能够被冠以“朝圣”的意义,它的初衷,它的经过以及结果应该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罗德的人物形象,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
在乡间隐居的他和妻子维持着一种貌合神离的状态,每一天都过得机械且重复
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走完人生的时候,一封信改变了一切
这是二十多年前在酿酒厂工作的同事奎妮寄来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想要回信给她,但软弱无力的几个字让他感到羞愧,除了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突然间他不能自持
于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继续走下去,在城郊的加油站遇见一个女孩儿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
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
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
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 正是女孩儿的这番话,启发他开始了这趟“疯狂之旅”,他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规划、没有装备,一个人经历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
在旅途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
” 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