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 08(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 08(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四条由 08(4)班全体同学捐出
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 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 08(4)班安全委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 08(4)班组织委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
主要负责人为 08(4)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 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 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 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