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换届党支部书记。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酝酿推荐候选人: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其推荐方法如下:①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②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 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