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XX 年版) 中共**大学委员会 关于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 XX 省委员会: 我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 2007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 XX 省委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校党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研究,拟定于 2015 年 6 月召开中国共产党我校第四次代表大会
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党代会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多科性地方大学而努力奋斗
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
回顾和总结中共我校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改革与发展等各项工作经验;根据“十二五”期间学校改革和发展基本思路,提出下届党委的工作思路和目标;选举产生中共我校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我校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我校第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我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 260 名左右,代表构成比例如下:各级干部代表占 48%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 40%左右,学生代表占 5%左右,离退休代表占 7%左右
其中各类先进人物代表不少于 25%,妇女代表不少于 30%,45 岁以下代表不少于50%
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