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一、汇缴申报程序 1、从上海税务网—“办税服务”—“下载中心”下载《XX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 2、客户端的打开:microsoftoffice2003 版的,进入工具—选项—安全性—宏安全性—改成“中”—确定—退出;microsoftoffice2007 版的,点击选项—选择“启用此内容”—确定—退出; 3、重新进入客户端,选择“查账征收”—点击《2010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回执》—填写《申报表》、《居民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下载《XX 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客户端、《2010 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并填写数据,通过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软件(etax@sh)上传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二、报送资料及申报期限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自行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的上报
报送资料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2、201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须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3、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经营情况、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复文件、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跨地区发生劳务的本市建筑安装企业在劳务发生地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复印件、外出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 4、事先备案涉税事项的结果通知书,事后备案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 5、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超过 500 万元(含)的,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
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2010 年 1-4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复印件; 8、企业 2010 年度发生工资薪金支出,应提供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