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的申请报告 县税务局: 威 XX 县区红花岭锌业化工有限公司于二○○九年四月二日注 册 成 立 , 企 业 法 人 : 张 道 琴 , 身 份 证 号 码 :522428196901184820,联系电话:13908584963,企业纳税人识别号:91520526683986744w,公司注册经营地址:威 XX 县区东风镇文明村,主要是以生产经营氧化锌为主的企业,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国家对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公司长期处于技改和从转型的方向发展。 公司注册经营地址位于威 XX 县区东风镇文明村(红花岭),距东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8 公里,不在东风镇的规划范围内,属东风镇边远农村山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XX 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二条《XX 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XX 县区范围内征税、建制镇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威 XX 县区红花岭锌业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经营地不在东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也不在东风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属东风镇边远农村山区,公司经营地不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故此特向贵局申请免除其注册以来及今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希望给予批准为谢。如今后税收政策变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特此申请 威 XX 县区红花岭锌业化工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