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XX 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文 件 社科规划领字〔2003〕4号 关于印发《XX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社科联,各大专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XX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 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03 年 6 月 12 日 XX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用于支持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扶持新兴、边缘、交叉性学科的建设,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工作
第三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突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努力拿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我省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2 第四条 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凡有条件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课题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是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办事机构,它的职责是: 1、制订和发布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和推广
3、组织对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