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先进县”评选标准发布日期:2006-10-318:38:49字体显示:大中一、党政领导重视(一)县(市、区)党政领导集体文化意识强,重视文化事业,把文化建设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见诸文件),使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同步发展
(二)文化工作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党委和政府各有一位领导分管文化工作;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专门听取文化工作的全面汇报;政府办公会议每年研究文化工作两次以上(均见诸记录),并能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设施、队伍建设等
(三)把文化工作列入县、乡镇党政领导主要领导任期责任目标,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每年都要进行考核
(四)县、乡镇政府舍得为文化事业投资,在政府的财政支出中,用于文化事业的经费不少于1%,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有所增加,条件好的地方,对文化事业应有更多的投入
二、组织机构健全(五)县文化局领导班子符合“四化”要求
班子成员热爱文化事业,勤政、廉洁,有改革和创新精神,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全县文化事业年年有进步,不断得到新发展
(六)县文化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各项工作有分管,并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局领导和机关人员有较强的事业心,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4,对分管各项工作情况明、底数清
(七)县文化局积极认真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组织各项活动,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好评,其工作成绩被市、地以上文化部门认定为优等
(八)县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文化馆、文管所、博物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等)领导班子符合“四化”要求,机构健全,人员精干,编制合理
活动阵地坚持常年对群众开放
其工作情况和设施条件在全省同行业中居于前列
县建立了少年儿童艺术委员会;文化馆组织建立了少儿业余艺校和少儿艺术团,少儿文化艺术工作活跃
有条件的地方开始建立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