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 2 月 27 日出生,住***市**区**街**号**小区 1 栋 3 单元 202 号。 被执行人。***,男,2002 年**月**日出生,住***市**区**街**号**小区 1 栋 1 单元 601 号。 追加被执行人。***,女,***年 2 月 19 日出生,住***市**区**街**号**小区 1 栋 1 单元 601 号,系被执行人母亲。 请求事项 依法追加***为(****)*******号民事判决书的被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于****年 7 月 5 日作出(***)******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车辆损失 8***88 元、公估费3**00 元,共计****8 元。被执行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年 5 月 22 日作出******终字第****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通则》第 133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被执行人****现年不满 12 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为被执行人***的母亲,为其合法监护人,故现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