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心得体会2023 年 7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磅文件。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反馈较多的问题,《意见》提出了 7 方面共 31 条举措,并对企业关切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问题,给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明确指导意见。“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开篇即对民营经济的定位做出了重要表述。据统计,2012 年至 2021 年,民企占比从 48%提升至 59.6%。在就业上,2012年至 2022 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 32.1%提高至 48.3%。在数量上,2012 年至 2022 年,民企数量占比从 79.4%增长到 93.3%。在外贸上,民企从2019 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 年占比达 50.9%。《意见》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提出了 31 条针对性强的举措,回应了市场核心关切以及痛点、难点。《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精神,诚信意识十分重要。而其中,政府诚信更为关键。《意见》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诚信提出要求,意义重大。《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意见》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并提出,建立欠款定期披露、劝告知道、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大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1/4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上,强调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